臨期食品安全嗎?
臨期食品是指即將到達食品保質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2012年1月27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食品保質期臨界”的6級標準:(1)標注保質期1年或更長的,臨界期為到期前45天;(比如罐頭、糖果、餅干等);(2)標注保質期6個月-不足1年的,臨界期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無菌包裝的牛奶果汁之類);(3)標注保質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裝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飯之類);(4)標注保質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滅菌包裝的肉食品,鮮雞蛋等);(5)標注保質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臨界期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點心等);(6)標注保質期少于15天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飲料、主食品、未滅菌熟食、未滅菌盒裝豆制品等)。
在選購臨期食品時要注意以下四點:1. 臨期食品仍在保質期內,其安全性和品質依然有保障,完全可以放心購買和食用;2. 臨期食品常常有較大折扣優惠,但購買時仍應按需購買,不要囤積,以免過期變質造成食物浪費;3. 臨期食品買回家后,最好在保質期內吃完。如果食品過期,出現膨脹、異味、霉變等情況,應當丟棄;4. 保質期不僅是保安全,也包括色、香、味等品質特征,過保質期并不一定就不安全,但商家銷售過期食品屬于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