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問題解決似乎遵循著這么一條路徑——“媒體曝光公眾關注監管介入問題解決”。毋庸置疑,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媒體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在我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不完善、監管體制不不完備的情況下,即還民眾以知情權,又很好的起到了協助監管、提醒民眾關注食品安全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國的食品安全。
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媒體的“信息失真”、“夸大”甚至是“虛假新聞”等造成的負面效應一定程度上“妖魔化”了食品安全問題的嚴重性。
人云亦云 信息發布缺乏“求真性”
隨著網絡媒體的崛起,如今民眾的信息來源很大部分來源于網絡媒體。網絡媒體很多新聞來源于相互轉載,這就有可能造成“人與亦云”的現象。轉載媒體無從得知原創者寫此新聞的目的是出于“真實曝光”、“商業炒作”還是“惡意毀謗”。新聞的真實性便不好求證、把握,這就極有可能成為“炒作”、“毀謗”的“幫兇”。例如:今年4月份一則標題為《多地曝用牛肉膏讓豬肉變“牛肉”專家稱多吃會致癌》的新聞。一經發布便被全國各大網絡媒體轉。由于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敏感性,這則新聞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但是,隨后官方調查證實這是一則“假新聞”,系有個別媒體和個人“別有用心”的炒作。
但是由于各網絡媒體的大量轉載,該假新聞已經造成了無法挽回的負面影響。這種“人與亦云”的食品安全事件傳播方式,缺乏對事件本身真實性的求證,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新聞傳播。給我國食品安全問題造成了本不應有的負面影響。
“眼球效應”或導致報道失實
吸引關注、吸引更多的受眾是媒體生存發展的關鍵。如何獲得更多的受眾成為每家媒體需要考慮的問題。因此,一些媒體就有可能追求“眼球效應”,將一些事件表情“語不驚人死不休”,夸大事件的危害性。這很容易導致新聞“跑偏”成為被夸大了的,失實了的新聞報道。從而,誤導了受眾對事件真相的認知。
媒體從業者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缺乏
在我國,食品安全問題能造成如此大的“恐慌”,主要因素是我國民眾對于食品安全科學知識的認識不夠。在我國這方面知識普及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媒體理應起到知識傳播的作用。但是在很多時候,媒體在這方面做得不夠,甚至由于從業人員本身知識的不充分還可能誤導消費者對事件正確客觀的認識。
例如,在一次有關食品添加劑的論壇會議上。有媒體記者提問稱:“關于食品添加劑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專家們是怎么看待的?”。問畢,一位食品添加劑行業專家便大聲斥責起來稱:“什么叫食品添加劑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例如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添加劑物就不是食品添加劑。它們造成的維護怎么能算在食品添加劑頭上。現在,就是因為一些不了解實情甚至是對食品添加沒有科學認識的媒體傳播導致了食品添加劑蒙冤……”
由此可見,很多媒體從業人員對于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認識還不夠,甚至是一知半解的就“自以為是”了。這樣的情況讓人們對食品安全事件報道的科學和客觀性產生懷疑。
做好信息溝通 堅守職業操守
新《食品安全法》規定,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為媒體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角色作出了明確的法律定位。
媒體履行好這一責任必須遵循“公正真實”的新聞報道原則。在事件發生后無論是“原創者”還是“轉載者”都需要對事件進行真實求證。要與事件雙方,有關部門做好信息溝通。最大限度的做到新聞的真實性報道。
另外,媒體從業者必須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在相關知識有一定認識的前提下,堅守媒體從業者的職業操守,公平、公正且真實的將新聞事件傳播給廣大受眾。
編者按:由于我國食品安全問題信息發布體制的不完善,以及相關知識傳播體制的缺失。媒體的傳播作用至關重要。但是,我國食品安全問題負面影響如此之大,媒體也有脫不了的干系。所以,關于食品安全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要有一個相對真實的媒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