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層出不窮的問題食品卻讓我們食難下咽。今天,問題食品和食品安全已引起消費者自發自覺地關注。每每問題食品東窗事發后,便是一批批食品黑加工窩點被端掉,更多黑加工窩點冒出來……之后呢?
問題食品猶如一群“面善”的妖魔,悄然混進健康合格食品行列,時刻威脅著我們幾代人的健康,面對琳瑯滿目的食品,我們開始猶豫不決,吃還是不吃,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有毒有害的,如何鑒別,到底敢吃什么?如今,我們不僅要學會選擇性地購買食品,還要學會鑒別食品真偽,真不知,我們的身份是消費者還是管理者?
從黑大米、黑豆腐、黑啤酒、泔水油、注水牛肉到瀝青拔毛的豬蹄、松香加工的雞爪、硫磺熏制的銀耳、亞硝酸鹽漂白的熟食;從湯圓里查出過氧化值超標,雞蛋查出含“三聚氰胺”,紅心鴨蛋查出含“蘇丹紅”到螃蟹、銀魚里查出“甲醛”,柑橘里發現大量蛆蟲;從多寶魚查出含“孔雀石綠”,大閘蟹查出含“硝基呋喃代謝物”到我們每天吃掉76種添加劑,即麥當勞麥樂雞中含有化學物質“聚二甲基硅氧烷”和 “特丁基對苯二酚”……從南京冠生園“陳餡月餅”到接二連三的食物中毒事件;從重慶沃爾瑪銷售過期板鴨到廣州好又多超市查出6種含有害物質食品即散裝大米、散裝香菇、肉滑、活魚、散裝粉絲、散裝寬粉條等食品內含有有害物質;從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到問題奶粉事件不斷;從雀巢喜寶等品牌嬰兒食品檢出有毒物質砷到到上海華聯等超市多年售染色饅頭,并將舊饅頭直接改為新饅頭……觸目所及,皆是驚心之物。從某種意義上講,種種問題食品,種種丑惡行徑,無不試圖封堵我們的這張嘴。
特別是,大多數問題食品直接從我們的搖籃開始,如奶粉等,“黑手”和“毒手”從嬰兒下手,簡直令人發指!可恥!可悲!可惡!可恨!
問題食品,其危害給消費者所造成和導致的名譽、精神、死亡、傷害和損失等體現在各個方面,除了精神層面的,最大的莫過于身體。
隨即搜索一下,問題食品一路毒得我們百毒不侵,請食品不要拿消費者做臨床實驗?難道消費者花了錢還要幫助實驗產品是否合格、檢驗產品是否有毒有害?食品生產和銷售方怎么能抱著“消費者吃了當場傷不了或毒不死就可生產與銷售”的無責任、無良心的思維與想法呢?食品,請給我們一個閉嘴的理由,請給我們一個安全入口的理由?食品,請告訴我們明天該吃和敢吃什么?
應該說,此等食品生產商、銷售商等無視國法、藐視良心,根本不把責任放在心上。殊不知, 《食品安全法》、《食品衛生法》、《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法規明文規定有“禁止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卻明目張膽地銷售;“嚴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等食品”卻肆無忌憚地生產與銷售;“嚴禁使用不合規、不達標的色素”卻堂堂皇皇地隨意添加……
故而,這所有食品上的問題,相關直接管理和監督部門罪責難逃,相關職能部門和機構難辭其咎。問題食品身上的問題不僅要拷問生產商和銷售商的責任與良好,更要拷問相關責任部門和職能部門等機構的責任與良心;消費者不但要“問責”食品商家,更要 “問責”政府部門。從某個側面,無不暴露出衛生監督工作的薄弱,日常監督流于形式,地方保護主義成了某些問題食品的“庇護所”等。問題食品直接“拷問”著政府和企業的責任、質量、安全、道德和良心。
食品嚴法,有史為鑒。周代果實未熟嚴禁入市銷售,果實未熟透主要是怕中毒,入市者立當重罰;唐代嚴禁有毒有害食品流通,毒食品致人死亡的,食品所有接觸者要被判處絞刑;宋代嚴把食品市場質量關,官府讓各類商家以商會的形式層層嚴管,并實行 “問責制”。相比之下,今天我國有關食品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有關食品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
誠然,失誠信者失天下——“冠生園陳餡月餅”和“三鹿奶粉”均凸現出道德的淪落和責任的缺失,以破產和關門的方式作為失敗的慘痛教訓。期望其他的食品生產和銷售企業不要步其后塵,立即悔過自新、整改質量、重塑品牌。
試想一下,還真不敢想。假設我們每天吃著染色又過期的食品,喝著有毒又有害的飲品,穿著帶菌又有害的服裝,睡著無環保又無保障的床與被子,住著“豆腐渣”工程的樓房……不想了,不敢想了,這將是一個什么狀態下的社會,這將是一個什么管理的環境?
可以說,在市場經濟里,問題食品在某些領域和地方已成為“重災區”。可是,在泱泱大國, 問題食品若達到了泛濫的地步,這不僅讓人可恨,更讓人感到后怕!問題食品泛濫,劣質商品沖擊優質商品的現象,是涉及到經濟、社會、心理和穩定等諸多因素的社會問題,要引起政府和管理屋的重視,更應警惕。( 作者:熊傳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