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談及目前眾多食品添加劑產品處于無標準生產的狀態這一問題時,香料香精行業權威專家、長期從事食品添加劑法規研究的上海香料研究所原所長金其璋高級工程師的觀點是:制訂產品標準應該立足于實際,應該先生產,在獲得批量生產的數據和經驗之后,再據此制訂科學合理的產品標準。
據金其璋高工稱,《食品安全法》自實施以來,引發了監管方面的很多問題,例如,對食品安全實行分段管理制度,致使各監管部門的銜接不到位。目前,眾多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因其產品無相關標準而無法申領生產許可證,問題的根源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存在缺陷。在食品添加劑標準備案的問題上,衛生部和質檢總局尚未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
另外,在是先辦理營業執照還是先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問題上,有些地區的工商部門和質監部門也相互推諉:這些地區的工商部門堅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該先辦理生產許可證,之后才可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而質監部門則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之后才可到質監部門辦理生產許可證。對這種工商和質監部門之間的爭執,金其璋高工認為,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該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再辦理生產許可證。
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規定,食品添加劑必須要先有產品標準,才可辦理生產許可證、投入生產;否則,生產企業將被按照“無證生產”查處。為此,國家質檢總局于2010年12月7日發布了《關于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的公告》(總局2010年第137號公告),其中有一條規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各級質監部門在全國范圍內查處生產、使用未獲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產品的行為。
對于這則公告中的“3月1日起質監部門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的行為”的規定,金其璋高工認為這根本無法執行,因為,我國的食品添加劑產業發展較晚,標準很不完善。而制訂產品標準是一個十分嚴謹的過程,不僅需要豐富的生產實踐數據,還需要較長的時間,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實現的,制訂一個標準至少需要1-2年時間。
到目前為止,很多食品添加劑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還沒有出臺,有些添加劑生產企業因此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
據金其璋高工介紹,復合食品添加劑的標準制訂情況就更復雜。去年,《復合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草案)討論了兩次,但最終未獲通過,主要原因是復合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無以計數,一個標準不可能覆蓋所有的產品;只可出臺一個復合食品添加劑標準制訂的指導原則。
對于食用香料香精而言,標準缺乏情況也相當嚴重。
長期關注食品安全、多年從事食品添加劑管理工作的知名人士,江蘇省昆山市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沈輝秘書長也認為,只有盡快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才能有效促進食品添加劑行業發展、保障食品安全。也只有這樣,才能給基層執法機構以明確、科學的執法依據。
以食品添加劑標準為例,就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我國食品添加劑標準化工作嚴重滯后于行業形勢,影響了行業的順利發展。
目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由于標準的缺乏,我國眾多食品添加劑將處于“被無生產許可證生產”的尷尬境地,將嚴重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金其璋高工認為,發生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有關政府部門的不作為,結果是不僅使企業遭受損失,政府的公信力也將大大降低。
據金其璋高工介紹,我國有些政府部門集多種權力于一身,既當立法者,又當管理者和裁判員。但問題是有些管理部門并不懂得專業知識,也沒有充足的時間來參與這些事務。他認為,很多法規的制訂應積極邀請行業協會和專家參與,政府部門主要充當管理者的角色,這可大大減少政府的麻煩、提高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