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和省農發行近日聯合出臺《福建省省級凍豬肉儲備管理辦法》,根據我省應對豬價過低預案實施細則要求,建立健全省級凍豬肉儲備制度。省級凍豬肉儲備采取臨時儲備辦法,在豬價過低、啟動一級響應時進行儲備。儲備凍豬肉原則上4個月內出庫,如果凍豬肉出庫時生豬價格不符合一級響應要求,則出庫后不再收儲。
儲備凍豬肉的動用權在省政府,當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引發市場異常波動,或者出現其他需要動用儲備豬肉的情形時,由省經貿委提出動用計劃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20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