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坦言,中國食品安全領域確實還存在監管部門設置過多、監管力量過于分散的問題,對此,有關方面正在積極研究,以進一步理順監管職能。另外,對于多部門監管容易出現責任不清、銜接不暢等問題,還亟需加大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力度。
他指出,下一步,要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強化綜合協調職能。要加大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對食品安全標準、監測、評估、信息等體系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重大治理行動的統籌力度,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二是健全地方綜合協調機構。年底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要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并明確辦事機構,以切實強化基層監管體系。
三是鼓勵地方探索創新、整合監管資源。推進基層執法隊伍整合和綜合執法等試點,總結推廣有益經驗,促進職能合理歸并、減少監管環節。
對于目前存在的一些領導不力、工作不實、作風漂浮甚至嚴重失職瀆職等問題,張勇表示,須建立健全責任制,以責任落實促進工作落實。地方要重視和加強責任追究。出了問題,就要果斷問責。各地區也要在各個監管部門推行和建立具體到單位、人員、崗位的責任制,建立內部激勵約束機制。
他透露,下一步還要推進兩項制度。一是上一級政府對下一級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制度。目前對各地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考核評估已完成,積累了一些經驗,可行性上有了一定基礎。二是推動各地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績考核范圍。
此外,對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制度也要進一步完善。發生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企業,其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投資方和兼并重組方的負責人,都要受到責任追究。
張勇認為,要實現食品安全形勢的根本明顯好轉,最終還要取決于食品產業素質的提高。因此,食品安全不能就事故抓事故、就監管抓監管,而是要標本兼治,加強源頭治理,推動產業規模化、集約化,這是強基固本、長治久安之策。
2011-06-22